捷克签证所需资料: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
照片: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名片 原件2张
身份证: 如果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如果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将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各2份 户口本原件 ,户口本需提供原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每人1份);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
财产: 请提供下述三项中的一项; 1.工资卡的对账单原件或者工资存折的整本复印件(首选) 2.银行借记卡的对帐单原件 3.有多笔交易的活期存折的完整复印件
营业执照 或 组织机构代码证 :1. 所在公司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 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2. 所在公司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个人资料表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尤其注意公司电话的真实性并有人接听)
在职证明 :1.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为英文或中英文对照 2.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职位、收入、劳动合同到期日、旅游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公司名称、地址、传真、联系电话;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
担保金 :每人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金
其他补充材料 :1. 如果夫妻同去,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请提供由民政局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结婚证丢失说明
温馨提示提示 :
1.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2. 使馆有权在受理签证时抽取申请人到使馆面试,或要求申请人回 国后到使馆面试销签
3. 使馆对户口本上身份为农民的申请人审查较为严格,拒签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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