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为申根国家,前往申根协议国家旅游,可以只申请一国签证,向主要目的地国驻华使馆申请;如果主要目的地不确定或在各目的地停留时间平均,则向第一站目的地国使馆申请。 但各国对从该国发放的申根签证仍有一定限制:如有的国家规定赴欧洲第一站必须到该国;有的国家则规定必须将该国定为欧洲旅游的主要目的地,或停留时间不能短于一定的时间限制等。
申请申根签证所需递交材料
1.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的有效期应自所申请的签证的有效期终止日起算至少还有3个月)并附上1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 1份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3. 两张(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 签证费(60欧元,按当日汇率用人民币支付)
5. 对所有申根国家和对整个申请逗留期有效的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6. 户口本原件及所有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无需翻译(该条款只适用于中国公民)
7. 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 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8. 住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9. 旅行计划(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行程单等)
10.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1. 在职人员: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年人: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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