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造成的悲剧 怀孕夫妇不宜出远门
东方网8月21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80后小夫妻在得知女方怀孕后,不舍得已付的旅行社预付款、放弃难得请的假期,依旧签约赴欧洲旅游,不幸在旅途中流产痛失腹中孩子。小夫妻俩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旅游费2.6万余元,赔偿损失人民币1.5万余元及欧元2000余元。近日,闸北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去年9月,小夫妻阿城和薇薇报团参加法国、意大利10日游,拟定于11月前往旅游。两人依约支付了预付款共6000元,并约定“若因客人自身原因要求取消概不退还”。11月初,眼看旅游的日子即将临近,薇薇却在单位体检中得知已怀孕4周。经再三考虑,两人最终还是决定不错过难得的旅游假期。当飞机抵达罗马的次日凌晨,薇薇发现自己有先兆流产症状,2日后便在佛罗伦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于次日匆匆回国。
旅游泡汤、孩子没了,小夫妻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旅游费、赔偿损失。旅行社认为,作为旅游经营者,无法对一名怀孕妇女是否在旅游行程中不发生流产事件予以控制。而安保义务也不包括对游客的人流等内在疾病提供安全保障义务。此外,旅行社在知道薇薇怀孕后,告知她应慎重考虑是否继续参加出境游。
法院认为,由于薇薇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致夫妻俩终止旅游,但该行为的发生并非旅行社的违约行为造成。且旅行社在薇薇发生流产事件后已采取措施送她到医院就诊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现夫妻俩以了旅行社违约为由,要求承担责任,于法无据。
欧洲游造成的悲剧 怀孕夫妇不宜出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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